契作穩定收益 勝過種電
後來在桃改場介紹下,曾添福認識了日本願意契作(指農民及業者依照訂定的契約進行耕作)的客戶。曾添福種植的香莢蘭果莢碩大飽滿,日本客戶看了相當驚豔。「一開始我們產量沒那麼多,客戶叫我多種一點,有多少他都願意收。」曾添福說。有了通路,讓曾添福吃了定心丸,開始擴大生產面積,目前總種植面積已達3.5分地,1年可採收250公斤青果。
因香莢蘭不耐高溫,3年前曾添福決定投資2.5分地蓋溫室,考量到耐用程度與節省人力成本,選用比一般簡易溫室貴3、4倍,能抗13級風的鋼骨結構,並搭配自動控制系統。為了平衡收支,他在農改場建議下與太陽能業者合作,在溫室屋頂上鋪設太陽能板,增加被動收入。也因是自地自建,和光電商談判較有籌碼,每度電收益能分到5成,比市面上常見分潤比例高出一半以上。
曾添福的兒子曾鈺誠,也在3年前回家幫忙種植香莢蘭。他沒有透露家中的光電年收入,但強調明年作物產量增加,收入將超越光電,後年甚至有機會可達光電收入3倍以上。「農作收入高於光電,就不會發生早年農業必須靠光電的狀況。我的香莢蘭產值已經證明,農業收入是可以超過光電的。」
尊重務農本業 德日經驗
環境規劃協會祕書長陳郁屏指出,政府規劃農電開發,比起限制案場遮蔽率,更該考慮的是由誰主導,農與電是否能平衡,所謂平衡,並不盡然代表農業收入與光電收入相當,而是商業模式是否整合,「當農民只賺農民的,光電商能全拿太陽能賣電收入,自然會不平衡,因為大部分時候上面(光電)得到的比較多。」陳郁屏認為,如果光電和農作都會是農民的收入,繼續務農這件事情就不再有太多風險,也能避免棄農或滅農。
事實上,德國和日本即是透過機制設計,提升農民的財務、知識和農業技術,讓農民能和光電商平起平坐。再生能源大國德國,今年起全面開放農電共生申請,預計2025年設置量要達到1GW,政府為鼓勵農民當農電主人,只要是農民第一次申請蓋光電,會提供優惠的政府收購費率,增加誘因;專門研究農業或再生能源的智庫,也提供農民諮詢服務,讓農民能遴選適合的光電商。陳郁屏直言:「誰擁有主導權很重要,如果能讓農民參與,尊重農民的種植需求,大家就會好好地做下去。」
陳郁屏以去年參訪一處德國南部蘋果園為例,農場主人透過智庫Fraunhofer與光電業者牽線,在已種植的蘋果園上蓋太陽能板。農民擔心蘋果被冰雹打傷,希望有部分遮蔽、但又不要阻擋陽光,透過智庫協助釐清光電設置要求;光電商則提出架高光電板、拉大模組間隔等設計,讓整體透光率維持5成以上。1年後,蘋果產量沒有減少,賣電收入歸農民所有,光電商收取設計與建造費,農場主人不用棄農,反而還增加收入。
農電共生大國日本,則是透過限制資格及嚴格審查,確保光電不會改變農業行為。日本雖開放可以在特農區蓋光電,但一開始只會給3年的土地暫時轉用許可,期間地方政府農業局下的農業委員會,會定期查訪農地,確保作物品質沒有劣化、產量沒有減少、作物是否有足夠日照量等,農民若沒通過審查,就會要求將農地恢復原狀;如果通過,則可繼續使用7年,之後每10年申請一次。「設限3年,等於增加資金風險,會讓大部分光電開發商失去興趣,只有小農會想做。」陳郁屏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