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內幕/搶經營權涉炒股應刑事豁免 律師團救大同鄭文逸出2奇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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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大股東鄭文逸入主後,公司大賺錢,但他卻遭認定炒股而被判刑,正爭取無罪。
大同大股東鄭文逸入主後,公司大賺錢,但他卻遭認定炒股而被判刑,正爭取無罪。
老字號大同公司2020年由現任董事長王光祥與大股東鄭文逸入主後,讓原本負債的大同不僅成為績優公司,今年更是睽違23年後首度發放股利,然而鄭文逸卻因在收購股權過程中被控炒股判13年半入獄,轉任律師的最高法院前審判長洪昌宏、前法官錢建榮籌組的金牌律師團,為了搶救鄭文逸頻出奇招,除了再提出「搶經營權涉炒股應刑事豁免」外,並出具專家法律意見,沒想到《刑事訴訟法》修法增列必要時讓專家到庭陳述意見,高院卻未審酌專家法律意見,明顯有法律瑕疵,但最高法院仍判處鄭文逸有罪,律師團據此將聲請再審力拚全案逆轉。
5月27日將舉行股東會的大同公司,受益王光祥與鄭文逸等新團隊入主後,在資產活化及本業改善上有顯著成績,今年淨利高達144億餘元,創下歷史新高,將配發現金股息2.95元,長期致力人權法治及冤案平反的前最高法院法官錢建榮表示,大同能夠起死回生,大股東鄭文逸5年前的入主是關鍵,但鄭在爭奪經營權時,因涉嫌炒股遭判刑13年半確定,如今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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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逸入主後,大同不僅成為績優公司,今年更是睽違23年後首度發放股利。

大賺十二億 學者認非炒作

錢建榮與前最高法院審判長洪昌宏等司法前輩認為,鄭文逸在訴訟程序中受到不公平對待,希望為鄭平反,除了籌組金牌律師團提出一連串法律動作之外,並祭出修法要求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聲請再審二大奇招拚逆轉。
本刊調查,鄭文逸因被檢方查出左手換右手,出現大量異常相對成交,不當操作股價,並在入主大同前出脫部分股權,大賺逾12億元,全案在二審期間,政大法學教授劉連煜、東吳大學法學院長莊永丞及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蕭宏宜出具法律意見鑑定書,認為爭奪公司經營為了取得董事會席次,買進大量股票,自然會造成股價上漲,並非人為刻意炒作,不應課以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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