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台鐵與普悠瑪受難者家屬召開第一次協調會,由台鐵局主任祕書朱來順率領七位代表列席,氣氛凝重。
避影響選舉 調查遲公布
主祕朱來順在會議一開始就表示:「生命無價,但這次事故與10多年前的大里事故一樣,因此台鐵局認為應依照大里事故賠償標準960萬元來理賠,不知大家有何意見?」
朱來順的這番話引起家屬不滿,大家輪番砲轟,董家大姊夫婿范先生痛批:「你們當初承諾11月21日要公布事故調查結果,隔2天開協調會,現在都不知道你們錯在哪裡,要怎麼談?」朱來順表示:「就是台鐵的錯,我們負全責!」范先生接著說:「你們到底知不知道錯在哪裡?你們都還沒確定,怎麼談理賠?」台鐵代表回應:「我們知道錯在哪裡,只是現在不能公布,26日會公布!」
與會家屬當場痛批:「拖到26日公布,其實根本就是24日要投票了,怕影響選情,完全沒有站在家屬立場的同理心,這還要談什麼?」
此話一出,讓現場家屬情緒更為激動,董家大姊董小羚怒氣沖沖地站起來,拿著2張戶口名簿哭著說:「我們家裡死了8個人,原本這2張滿滿都是人名的戶口名簿,因為坐上你們的死亡列車,現在變成一張只有2個人的戶口名簿,其中一個人還是重殘,這樣淒涼的心境,你能體會嗎?」
補償金跳票 引家屬眾怒
更讓家屬火大的是,主祕朱來順強調,當初台鐵承諾的補償金530萬元,包含在事後向台鐵求償的金額內,家屬出示公文打臉台鐵的說法,上頭白紙黑字表明530萬元不含日後賠償金。罹難者家屬認為可領到960萬元加上530萬元、共1,490萬元的賠償金和補償金,沒想到開了協調會後,總額竟縮水成960萬元,讓家屬無法接受。
11月26日行政院公布調查報告,依據國際間重大運輸事故調查分析常用之起司理論(Swiss Cheese Model),認為本次事故涉及人員操作、作業程序、機械設備及組織管理等個別層面的問題,或異常湊巧同時穿過每道防護措施的漏洞,也顯示普悠瑪列車的設計、維修及台鐵的調度管理都有重大問題,並非單單是駕駛員超速釀禍。
這場悲劇發生在10月21日下午4時50分,由樹林開往台東6432次普悠瑪列車,於宜蘭蘇澳鎮新馬車站旁翻車,造成18人死亡,215人輕重傷,死者中有5位是15歲以下的小孩,家屬悲痛之餘要求台鐵查出真相,並負起全責。
未滿15歲 依法不理賠
本刊重回董家開在台東成功的雲海餐廳,門口高掛斗大的「歇業」二字,原本高朋滿座的海鮮餐廳,現已滿布灰塵,宛若廢墟,餐廳冰箱還塞著滿滿辦桌備料,但董家大廚、董進興的妻子身故,生意被迫停擺。董家大姊眼淚止不住、難過地說,一家17口搭上這班死亡列車,一口氣奪走至親8人,其中更有2個是人生才正要開始的9歲和12歲學齡小孩。
董家大姊說,當時還不知事故原因,原本期待先有旅遊平安險支付多數人的喪葬費用,但保險員卻告知,依據《保險法》107條規定,不能給付未滿15歲小孩身故保險金,只能加計利息退還保險費。董家大姊氣憤地說:「依規定學校要幫孩童保團體意外險,結果發生事情後,意外死亡不賠,傷殘有賠,這不合時宜的法令,簡直在我們家屬的傷口上撒鹽!」
董家大姊的丈夫范先生向本刊表示:「這條保險的規定,當初是為了防止大人把小孩弄死,圖謀保險金,卻損害其他所有人的權益,雖立意良善,但欠缺全面考量,應該要修法排除天災或重大意外所致之人命損失,才能顯現保險的精神。」
領嘸保險金 父母批無理
本刊調查,這次普悠瑪翻車身亡名單中,有5名是15歲以下的孩童,其中董家2名,還有台東卑南國中3名學生,本刊分別找到3位學生的家屬,他們也對意外險不理賠相當錯愕。
其中,陳宥臻的父親拿出30多張獎狀說:「這是我與前妻生的唯一一個女兒,這次台鐵的意外等於是將我斷後,要錢幹嘛?還我的女兒來!」對於女兒遭逢意外,保險卻不理賠,陳爸更痛罵:「難不成要保證未滿15歲的孩子出外旅遊都不要發生事故?即使發生事情也不能死,否則沒有任何保障。」
卑南國中柔道好手陳睿杰的媽媽淚如雨下地說:「如果讓睿杰活下去,按照他的表現,有可能是另一個體壇台灣之光,如今台鐵意外讓我這輩子唯一的希望破滅,台鐵要拿什麼來還?」
陳母表示,當初台鐵還沒談賠償金時,家境清寒的陳家原本寄望學校保的旅平險可以先理賠一些錢,以支撐家中喪葬開支,沒想到保險員跑到她家說,只能退回當初的保費含利息共170元,讓她震驚到腦子一片空白,她不明白,立法的人到底在想什麼?誰會為了錢害死自己的小孩?「失去了我的寶貝,我差點就活不下去,這難過的程度生不如死!」陳母痛哭失聲。
另一位有阿美族血統的姜翁曼文意外身亡後,父母仍保留她房間原貌,父親痛批:「哪有自己在車上的司機會自殺式地超速?當時在車上的乘客都說,其實列車已經有廣播車子有問題,司機一直在排除故障,台鐵卻沒有及時幫駕駛員解決問題,等於是台鐵拿車上300多名乘客的生命做賭注,真的很惡劣。」
列車有問題 求償製造商
一位資深保險員表示,2010年2月曾修正《保險法》第107條,考量人壽保險的死亡保險金主要是為照顧遺族,未滿15歲的未成年人大多非家庭經濟支柱,且智識發展未臻完全,更缺乏自我防衛能力,為避免不肖人士利用商業保險危害國家未來棟梁,才會立定這樣的規定以保障孩童。但自從台南發生地震,有孩童因此喪生,金管會已知悉此一法令不合時宜,卻仍不願提出修改,實在難以令人信服。
另外,有台鐵內部人員透露,台鐵局高層的如意算盤是,只要先跟家屬談妥賠償金額並簽定和解書,家屬就不能再向台鐵追償,但台鐵仍可向普悠瑪列車的製造商「日本車輛製造」求償。
該人士表示,日本車輛製造對外界坦承,車輛自動安全防護裝置(ATP)設計確有問題,當司機員關閉ATP時,應自動將訊息傳遞給調度員,但因設計錯誤,導致沒有傳送訊息。為此,台鐵獲得日商賠償的機率相當高,未來有購車需求時,仍會再向同一製造商購買,以達雙贏,但最後倒楣的還是這些無辜的罹難者和家屬。
回應 台鐵:依大里事故為依據
台鐵局主任祕書朱來順表示,第一次與罹難者家屬協調會上講得很清楚,是530萬元再加一個數字,此金額依據當初大里事故的賠償金訂定,裡頭也包含補償金,雙方據此再行增減,目前台鐵局的原意就是530萬元加430萬元,共960萬。
另外,旅平險針對15歲孩童死亡不予以理賠事項,台鐵局也於11月28日行文給金管會,請金管會重視這個問題。而台鐵局是否會再向日本車商求償,朱來順表示目前還沒談到這一塊。
普悠瑪鑑定報告
行政院公布調查報告指出,列車因主風泵異常,發生動力時有時無,相關人員採取之運轉決策及應變處置未排除異常狀況;司機員於列車行進中,同時持續通聯嘗試排除列車異常狀況;加上ATP系統被隔離,且普悠瑪列車的ATP遠端監視功能未連線,導致相關防護措施均未被執行。當時列車(標準時速應為75公里),以時速141公里進入半徑306公尺的新馬站彎道,致列車前進方向第1節車廂右側車輪浮起後出軌並向左側傾覆,隨後第2至8節車廂也相繼出軌。
未滿15歲死亡 保險不賠
2010年2月曾修正保險法第107條,考量未滿15歲的未成年人非家庭經濟支柱,而人壽保險之死亡保險金主要是為照顧遺族,15歲以下未成年人較無此需求,且未滿15歲未成年人智識發展未臻完全,更缺乏自我防衛能力,況且兒童沒有自我保護的能力,易發生道德危險案件,為避免不肖人士不當利用商業保險危害國家未來棟樑,才會立此法保障孩童,卻未考量天災及真正事故死亡因素,外界質疑此條文是在為保險財團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