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方說第一天,3月6號,他被帶往警局,老婆為他請了律師,律師請他把事發當天記得的事都記下,並叫他「放寬心。有什麼事想跟老婆交代的嗎?」呂炳宏這時還回答:「沒有啊,應該解釋完就沒事了。」
【撕不掉的殺人標籤番外篇】嫌犯當偵探為自己證清白 也為受害者找真相
為了證明自己無罪,一個普通的咖啡店老闆,也得強迫自己變偵探,去和檢警打攻防戰。呂炳宏回憶事情剛發生時,都在偵訊中度過,一個無辜的人,漸漸也被冰冷的、充滿陷阱的問話逼到發現「事情不對勁」。
第二天,3月7號,開羈押庭,檢察官表示要押他,他說:「我家裡還有房子,女兒才剛出生,怎麼會為了提款卡領不到錢,為了20萬去殺兩個人?沒有動機啊。」檢察官隨後讓他以300萬交保,太太去和娘家借,下午就拿了300萬交保,「證明我們不是沒錢。檢察官那時還說:『我到底要相信一個人(謝依涵),還是三個人(呂炳宏、鍾典峰、歐石城)?』我就覺得他很愛演。」
第三天,3月8號,又找他去問話,問他大學念什麼?答「化工」,被追問:「那會不會做安眠藥啊?」3月13號,第二次羈押庭,「那天我狀況就很不好了,因為我兒子上幼稚園,很怕我會不會這次去就回不來了。那天早上就抱著我老婆…真的很擔心會被關…」那一天,他備好資料,買了新電腦叫回一切資料,行程搭配谷歌地圖,真的像在做偵探,要為自己證明清白,也為受害者找尋真相,「報紙寫什麼我就叫出什麼。」所有行程都搭不上,連金紙店老闆的「眼見」都打臉,「我不知道他(檢察官)要用什麼來押我啊。」家裡的錢都準備好了,就等著若能交保,可以隨時支付。
但這時檢察官發言人對外講的話卻是,「我對不起死者。」呂炳宏聽得傻眼,「你羈押我失敗,叫對不起死者?查不出真相才對不起死者吧?」那段時間,就如他3月9號接受專訪時做出的預言:「法律一定會還我公道,但是社會不一定。就像我帶我兒子女兒去打預防針,護士跟家長都會指指點點,說這不是八里殺人那個,怎麼現在又跑來這?連我的阿嬤,她去洗頭的時候,洗髮的阿妹仔都會跟她聊,媽媽嘴那個真的很可惡,講到我阿嬤都不敢承認她是我阿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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