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貨櫃屋番外篇】從貨櫃屋事件看明倫社宅 柯文哲言論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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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台北市長柯文哲出席明倫社會住宅招租記者會。
去年11月,台北市長柯文哲出席明倫社會住宅招租記者會。
南港貨櫃屋事件爆發後不久,台北市長柯文哲即鬧出「明倫社會住宅」爭議,以照顧弱勢為目標的社宅,推出最高44坪月租40,500元,及最低12坪月租12,900元的租金價格,南港貨櫃屋的「低廉」與明倫社宅的「昂貴」,呈現出台北市租屋價格的極端化,柯文哲當時回應「不希望社會住宅都住窮人」的言論,也引發社會輿論批評。
台北市議員王浩直言:「(南港貨櫃屋)這些人可以住1個月3,000元的房子,他們一輩子都住不進去社宅。」崔媽媽基金會居扶部主任馮麗芳認為:「社會弱勢者無法負擔租屋市場的高租金,也不容易租到房子,這群最難租的人應該由政府照顧,所以社宅比例應開放給弱勢者更多,如果社宅、包租代管都是成本考量,會排擠掉真正的弱勢。」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辦公室主任林育如,針對社宅爭議解釋:「民國5、60年台北有一批平價住宅社區,低收入戶集中居住,且社福系統的輔導機制無法讓多數低收入戶遷移出去,貧窮家庭無法脫貧,改善現狀、向上流動,久了就變成帶負面標籤的『貧民窟』。因此柯文哲的社宅有一定租期,讓居民不會一直在裡面,同時也納入一般家戶,想打破負面印象和流動不足的狀態。」
然而林育如也說:「每個家庭處境不同,弱勢狀態也不同,有些家庭需要階段性資源協助,之後可以自立,這些對象需要設立租期,這樣會讓他們更有動力往上流動;但老人家和特定身障者很難改變狀態,回到租屋市場很難解決他們的居住需求,他們需要更多元的社福資源,不能全部都歸為一類。」
她強調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不斷倡議,將社宅的弱勢居住比例從目前的30%提高到50%。「現在的家戶所得認定太寬鬆,在資源有限的狀況下,應該先集中照顧真正的弱勢族群。社宅租金的估價基準是依租屋市場打折(約7~8.5折),但我們希望能回歸到『家庭所得可負擔』的方面,依照不同家庭所得收入,有不同的差額補貼,這樣當然會對地方政府財政造成壓力,但既然地方政府願意做社宅,中央政府也應該給足資源,幫地方政府降低財政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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