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15 05:58 臺北時間

【南港貨櫃屋3】違法「惡房東」也是庇護者 不收押金吸引弱勢住民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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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貨櫃屋現址仍有貨櫃凌亂堆砌,南港區長王先黎強調,建管處已公告不可使用,如違反將強制拆除。
南港貨櫃屋現址仍有貨櫃凌亂堆砌,南港區長王先黎強調,建管處已公告不可使用,如違反將強制拆除。
許多媒體將南港貨櫃屋的罪魁禍首,直指侵占國有地的「惡房東」;但王浩認為,房東固然投機又違法獲利,但「他也提供收容經濟弱勢的地方。」長期扶助弱勢租屋的崔媽媽基金會居扶部主任馮麗芳,直言這是供需關係,「蝸居環境差,至少房東願意租弱勢者,如果全都剷掉,他們要住哪?沒多少房東願意接受他們。」
阿坤後來才知道,當時中風送他上救護車的人就是房東。他認為房東人不錯,有多的飯菜、餅乾會不定時分給大家,平時在福利社賣保力達、香菸、飲料、啤酒、泡麵,價錢跟外面一樣,更重要的是能讓住民賒帳;「但我繳不出房租,也被趕過2、3次,我還是硬住,沒地方去,就晚一點交,不然要住哪?他會大小聲,但是沒有把我拖出去。」
南港社福中心主任林靜莉(圖),機警將住民居住情形呈報給南港區長王先黎,促成貨櫃屋的拆遷。
房東的「仁慈」與房客的「無奈」,形成特有的依存關係。林靜莉認為最大問題是,「住民不相信有人會幫他們」,起初社工訪視不到住民,以為他們是外出做工,後來才發現有些住民是刻意躲避,「他們不相信住那麼久的地方,說拆就拆,對他們來說,這裡便宜又有朋友互相照顧,他們沒意願搬家。」直到去年5月底建管處張貼拆除通知,阿文才帶著阿坤和戴伯(化名),來南港社福中心求救,3個人蹣跚跛行卻相互扶持的身影,令她印象深刻。

租屋押金 成經濟重擔

社福中心的謝姓社工回憶:「戴伯剛來很害怕,講沒幾句就哭了,他手足不親,沒有子女,又是經濟弱勢,現在連住的地方也沒了。我帶他申請低收補助,他就跟我交代遺言,說死了要埋在老家,他不信自己能申請到補助,直到拿到低收補助公文才相信。」
外人看來毫無居住品質的煉獄,是戴伯唯一能遮風避雨的家。67歲的戴伯,激動地操著台灣國語說:「我做粗工,工資沒多少,做半死,一天1,100,排不到工就沒有。我在南港貨櫃屋來來去去住十幾年了,房租便宜,主要是沒押金。」馮麗芳說:「不收押金的房東,100個找不到1、2個。2017年通過《租賃管理條例》規定押金上限是2個月,但對弱勢者是沉重的負擔,對房東來說又覺得不夠。」
儘管貨櫃屋內部狹小、悶熱,不宜人居,住民仍竭力在有限空間中,打造出「家」的樣貌。(南港區公所提供)
戴伯來自東部農村,只有國小畢業,當鐵工學徒,30多歲上台北工作,「公司做化糞池,我年輕時身體很壯,糞管幾百公斤,我一個人拖,住工寮不用錢,1個月賺5、6萬元。」50多歲媽媽過世後,兄弟主張賣掉老家房產和1,000多坪土地,「我沒結婚,不跟兄弟計較太多,他們有老婆、孩子,分比較多,我分不到1,000萬元。」
他在老家附近買房,自稱1年後被人設計,房屋、存款全都沒了,只好來南港做工,卻罹患嚴重白內障,「我以前焊鐵,眼睛痛都用冰塊凍著,做1、20年,沒檢查眼睛,也不知道怎樣,後來眼睛不好,不能焊鐵,身邊又沒錢,只能做粗工,時有時無。」沒房、沒存款的工人,沒有退休的權利,戴伯過著賺一天、花一天的日子,拮据時就住貨櫃屋,手頭寬裕就搬出去住。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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