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2年,出生於愛爾蘭的艾尼亞斯‧科菲,擔任都柏林的稅務總監;他向政府提出許多蒸餾的專業意見,其中包括正式確定愛爾蘭威士忌Whiskey和蘇格蘭威士忌Whisky的不同拼寫。他也協助起草1823年的消費稅法,使得合法蒸餾變得更加容易。
科菲對蒸餾器研究透徹,Stein Still燃料成本低、產量高、可減少大量勞動力,但Stein Still的缺點就是無法達到真正的連續蒸餾。
科菲在1824年辭去了稅官職務,1830年申請了科菲蒸餾器(Coffey Still,也稱柱式蒸餾器)的專利;他改良Stein Still的缺點,設計可自動排除殘渣,實踐連續蒸餾的理念。1837年,科菲在都柏林成立了Aeneas Coffey & Sons公司。
科菲蒸餾器的外型高大呈圓柱狀,內部有一層層隔板,透過層板來提純更高的酒精蒸汽;連續式蒸餾器是釀酒業在工業革命時期的成果,伏特加、穀類威士忌大多採用連續蒸餾器來獲得更高酒精度。之後,更帶動了蘇格蘭威士忌產業往調和式發展,有機會再跟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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