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傘運動之後第5年,雨傘、催淚彈又成為香港街頭即景,港人沒有放棄在煙霧中抱緊自由。
【傘運五週年1】傘運是香港民主啟蒙 撐起傘就不放手
2014年9月28日香港爆發「雨傘運動」,79天後以失敗收場。傘後這些年,社運低迷、「占中九子」全部被判有罪,示威者今年在反《逃犯條例》修訂、後續的逆權運動裡捲土重來,不斷修正策略。6月9日百萬人上街以來,抗爭已經超過百日。
港人如水,卻也不得不如水。他們拾起傘運的遺產與教訓,和理非、勇武派示威者逐漸拓寬對運動的想像,更持續探討暴力的定義、邊界和必要性。在法治受到挑戰、警民暴力持續升高、政治與言論自由日漸緊縮的今天,他們還在高唱「願榮光歸香港」。
2014年9月26日,香港「雙學三子」黃之鋒、周永康、羅冠聰率領群眾衝進公民廣場,二天後,醞釀多時、為爭取真普選的「占領中環」運動爆發,警方以催淚彈展開驅散行動,示威者以傘擋催淚瓦斯的畫面,讓這場行動亦被稱為「雨傘運動」或「雨傘革命」。是年12月15日,歷時79天的運動,在前線示威者共識不足、警方強勢清場之下,最終以失敗收場。
所謂「雙普選」,指的是香港特首與所有立法會議員都由「一人一票」普選產生,這雖是《基本法》中的最終目標,但附帶諸多條件。例如,2014年8月31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其中香港特首選舉方法為:提名委員會人數為1,200人,按原有四大界別選出;特首參選人須獲得半數委員提名;提名委員會只能選出2至3名候選人等。《基本法》並未闡明「提名委員會」含義,港人憂心恐遭親北京的建制派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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