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不離間番外篇】父母離婚的創傷,孩子長大會複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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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龍(左)是單親爸爸,打贏官司前無法見到女兒小羽(右)。
阿龍(左)是單親爸爸,打贏官司前無法見到女兒小羽(右)。
阿龍是位單親爸爸,他記得,2019年1月,有天下班後阿龍回到家,發現東西被搬光,妻子、女兒都不知去向,他通報失蹤,才知道妻子說自己被家暴、聲請保護令並訴請離婚,「現在有些女性會把聲請保護令當成搶小孩手段,9成會過,我前妻去庇護中心住2個月,我也看不到小孩。離開庇護中心後她去住朋友家,我查到地址,去按門鈴就被警察帶走,判緩刑2年。」
那2年,法院雖然裁定探視時間,隔週六的早上9點到週日晚上,約在科工館平等路麥當勞,「我都會到,去麥當勞消費,一開始買套餐、帶玩具,後來發現都看不到,就改成點最便宜的咖啡,帶一本相簿放在對面,假裝有人跟我吃飯。」
阿龍也曾經歷父母離婚。國中時父親外遇,媽媽沒辦法跟另一個女人住在同個屋簷下,決定離婚。「那個時代沒有所謂友善父母、《家事事件法》,以前是父權條款,監護權都是給爸爸。」
「後來我媽回來看小孩,我爸把她擋在外面,叫小孩不准下樓,我就在樓上看著媽媽。我爸說,媽媽跟外面的男人跑了,是她拋棄你們,我不相信,覺得怎麼可能?但是我2個弟弟都相信。」
父親是家教老師,母親離婚後賣茶葉,阿龍在家裡要負責洗衣、煮飯,他常蹺家,有次在公園遇到媽媽的朋友,朋友帶他去找媽媽。從那時開始,阿龍跟著媽媽一起生活,他收入穩定後很想有自己的家,便與高中同學結婚生子。
他離婚後看不到女兒,那段時間,「在電子廠穿著白色無塵衣,邊做邊流眼淚,我上大夜班,下班累到想直接睡著,但又想說要振作。」他轉換心情與生活重心,去進修電腦、上健身房,「我要過得比前妻好,不管孩子有沒有回到我身邊,我要做好準備,我會在臉書上寫一些比較正向的,孩子會去選擇(跟誰同住)誰比較好,就算親權不在我,以後也會選擇我。」前妻說他精神不正常,他接受強制治療,向法院證明自己很健康,也跟社工聊天,漸漸轉念正向。
阿龍(右)在二年看不到女兒期間努力充實自己的生活和經濟能力。
去年,法院裁定前妻擅帶小孩,又不履行探視,有違「友善父母」原則,最終將親權判給阿龍,前妻仍不願交出小孩,最後是前岳父把孩子抱出來給阿龍。「改判親權主要是因為我對小孩成長比較重視,讓媽媽可以探視小孩。現在約定1個月探視1次,一次3小時,我說妳帶回去過夜都沒關係。」從衝突轉向和平共處並不容易,「一開始我讓她隔著門看小孩,就是以前那種報復心態,也怕她再帶走。我說孩子在我這邊,會讓妳探視、帶出去,我們2邊各退一步,我撤掉保護令,妳不要再提抗告,後來她妥協。」
小羽有唇顎裂,加上在媽媽家時缺少照顧,語言與肢體發展較遲緩,「她剛回來時3歲,講話不超過3個字,只有1歲的程度。」阿龍為了帶她做早療,辭掉電子廠工作,改作行動辦公室業務,方便彈性帶孩子,也教她做家事、假日父女一起去爬山健身。
「她現在已經會問我,為什麼別人都有爸爸媽媽?她3歲時畫我、她、阿嬤,現在會畫媽媽,本來畫爸媽一起牽著她,後來畫爸媽牽手,她在旁邊。」孩子總是希望父母一起,阿龍說,現在前妻反而探視意願不強,上次探視是1個多月前,至少還可以閒聊、當朋友,「女兒會問我為什麼我們沒住一起?我就說,每個人有自己的生活空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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