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有錢人租房,應該能安心不少吧!」見到房東張淑晶華麗穿著,房客施凱瑄慢慢卸下防備。3年前,單親媽媽施凱瑄與女兒因為飼養寵物,在找屋過程中四處碰壁,直到在網路上看到張淑晶提供的住處能接納寵物,讓這對母女鬆口氣,但想不到簽約後竟是噩夢的開始。
【理財最前線】惡房東退散 租屋族3招自保守則
在外租房子,最怕的就是碰到惡房東擾事,不僅傷荷包、也傷神。專家提醒,想要租得安心,租屋前務必清楚房東與屋子的關係,簽約時則一定要細讀住宅租賃契約書,租屋後的權利也別錯放了。
遇上張淑晶 花3年打官司
「因長年租屋,我認為住宅租賃契約大概就是這樣子,所以當張淑晶拿出租賃契約,我沒仔細詳讀就簽名了。」施凱瑄一簽完名,張淑晶馬上要求她到樓下超商領錢支付費用,「我這才留意到契約上另有手寫加註內容,除了須支付租金1萬6千元、2個月押金3萬2千元,還有電卡1千元、沙發套2,500元等,全部要5萬3,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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