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勞動部針對2起外送員事故進行勞檢,勞動部職安署署長鄒子廉表示,從平台業者與外送員所訂定合約顯示,包括指定工作時段、工作需穿著制服、使用制式品牌圖樣保溫箱、機車黏貼品牌貼紙,以及如果無法在工作時段提供服務時須24小時內回報等,研判平台業者對外送員具有一定程度的指揮監督,也存在組織從屬性,因此認定雙方具僱傭關係,業者須幫外送員投保勞健保,負起應盡的職災義務。
【搞懂承攬僱傭】別被老闆呼攏了 兼差、工讀和派遣都有勞健保
針對外送員之死爆出「承攬」與「僱傭」爭議,外界赫然發現美食平台業者沒有替外送員加入勞健保的真相,事實上,勞務契約並非業者說了算,在法律上須依是否有從屬性判斷,民眾要搞懂箇中細節,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一般而言,勞動契約的當事人一方是雇主,另一方是勞工,學理上認定勞工這方會從以下3個面向判斷是否從屬於公司:
- 人格從屬性:受僱人需服從雇主權威,並有接受雇主懲戒或制裁的義務。
- 經濟從屬性:受僱人不是為自己的營業勞動,而是為他人的目的勞動。
- 組織從屬性:受僱人與同僚之間居於分工合作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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