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31 17:44 臺北時間

帶原住民長箭搭高鐵被請下車 男怒告高鐵董座等4人不起訴

mm-logo
時事
林姓男子搭乘高鐵攜帶原住民傳統箭、箭頭是尖銳金屬鐵釘,引起安全顧慮。(翻攝畫面)
林姓男子搭乘高鐵攜帶原住民傳統箭、箭頭是尖銳金屬鐵釘,引起安全顧慮。(翻攝畫面)
去年12月,林姓男子在高鐵左營站搭車,被發現攜帶箭鏃為尖銳鐵釘的原住民傳統長箭,站務人員認為有安全顧慮而通報,驚動董事長江耀宗,最後動用鐵路警察,強制林男下車,事後,林男控告江耀宗等人妨害自由、公然侮辱,但檢察官查出,高鐵「旅客運送契約」有規定不得攜帶危險物品,而請林男下車過程也未見有身體接觸或強制行為,被告4人均不起訴處分。
去年12月6日,林男在左營站搭北上高鐵列車,而高鐵保全員巡視車廂之際,發現他攜帶長條尖銳之物(以月曆紙包裝),經詢問林男本人告知,是原住民傳統的箭,保全員認為有安全疑慮,回報列車長,經層層上報,驚動董事長江耀宗,他下令曾姓列車長、李姓副站長「依規定處理」。
接獲指令,列車長請來鐵路警察協助,請林男在台中站下車,事後林姓男子越想越氣,認為被當眾趕下車,實在很沒面子,深感屈辱,於是控告董事長江耀宗等4人妨害自由及公然侮辱。
案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調查發現,「高鐵旅客運送契約」第34、37條規定,旅客搭乘公眾運輸工具,不得將危險物品攜入車內,除請旅客在最近停靠站下車,並得處違約金。
為了林男攜帶長箭,驚動高鐵董事長。(翻攝畫面)
曾姓列車長等也供稱,當時保全人員回報有乘客攜帶危險物品,他到場並獲得上級明確指示後,詢問林男,請他拿出長箭,讓他以及在場的副站長、鐵路警察查看,確實箭頭是尖銳的金屬釘子,他依規定請林嫌下車,對方也沒意見就乖乖在台中下車,過程並沒有碰觸林男肢體,也沒有使用強制力。
不起訴書指出,該原住民傳統箭,箭頭部位為尖銳金屬物,屬危險物品無誤,多數民眾都會認為有安全疑慮,被告等人按規定請他下車,並無強制行為;監視器影像也顯示,被告等人並沒有使用強制力或強暴、脅迫手段,或致告訴人人格受損、受貶抑,因此對被告4人不予起訴。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2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期 $35 元動態話題報導
無限閱讀解鎖新鮮事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獨家深度分析報導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獨家深度分析報導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