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權宜船經常被發現從事非法、未通報、未受規範的非法漁業行為,更不時涉及強迫勞動等不法情事,去年國際勞工組織(ILO)即呼籲各國封殺權宜船,不要再讓國人到外國登記船隻,也禁止外國船來設籍。今年8月監察委員王美玉、王幼玲也針對大旺號及權宜船立案調查,認為政府對在權宜船上工作的外籍漁工權益保障,恐有值得檢討改進之處。
【血染奴工船5】台灣是全球漁業強權 漁工權益卻敬陪末座
儘管在官方的說法裡,這些漁工仍受《人口販運防治法》保障,但法規認定嚴格,且權宜船靠港時間有限,漁工求助機率低,過去少有成案紀錄。高雄海員漁民中心主任陳武璋,長期在前鎮漁港協助漁工處理薪資及勞動糾紛,在他的經驗裡,權宜船停在旗津的私人造船廠,管制森嚴、外人難以接近,「我們很難主動幫助,只能靠港邊漁工口耳相傳,才有辦法介紹他們來找我們。」而就算漁工申訴遭不當管教或薪水過低,礙於船不受台灣政府管轄,最後只能無疾而終,「權宜船老實講就是沒辦法…政府對這個條例,還是滿弱的,而且港口國的管理也不是那麼嚴謹。」他搖了搖頭。
漁業強國 護勞權責無旁貸
儘管各國目前還想不到具體可行的方式管理權宜船,但台灣做為遠洋漁業霸主,早該率先出手。綠色和平遠洋漁業專案主任陳珮瑜指出,台灣的遠洋漁業捕撈時數世界第2,做為主要的漁業強權,無論船是否掛籍台灣,都該為產業鏈最底層的漁工負起更多責任,「很多人說上船是這些外籍漁工自己選的,可是大環境的因素是,這些東南亞國家沒辦法跟台灣這種大型捕撈強權競爭,漁工在自己家鄉就業機會有限,只好到外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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