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王幼玲表示,國內有為數眾多的身心障礙者未能獲得人身保險的保障,「被拒保」是身心障礙者普遍遭遇的經驗。依據保發中心統計的身心障礙者資料顯示,2018年及2019年壽險業身心障礙者新契約承保件數分別為52,146件及47,758件,未承保件數各為17,822件及19,781件,比率分別為25.47%及29.29%。
【0.2張保單的悲哀】身心障礙者遭拒保 監察院要求金管會檢討
國內身心障礙者約118.6萬人,而壽險業承保身心障礙者有效契約件數為20萬2,004件,平均每人不到0.2張,投保率遠低於一般民眾每人2.56張,日前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已要求金管會,針對身心障礙者投保人身保險遭遇不公平待遇情事檢討改進。
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依規定保險公司對身心障礙者的拒保案件,必須以書面敘明未承保的理由並通知契約要保人,但因為許多身心障礙者申請加保時,業務員沒有轉送辦理核保作業,只以口頭方式拒絕受理,因而此類被拒保的件數未能確實納入統計,以致官方提供的身障者被拒保件數顯然失真。
在監察院舉辦的座談會中,與會不同障礙類別的障礙者皆作證曾經被口頭拒保,顯示問題並非少見,但金管會似未正視問題的嚴重性,也沒有積極的處理方法,迄今僅發現4件違規案件,對3案處以罰鍰,1案予以糾正。顯示身心障礙者投保遭遇不公平對待的親身經驗,與金管會監理的情形,有明顯落差。
監委王幼玲表示,依保險業承保身心障礙者處理原則第5點規定:各保險公司應建立承保身心障礙者的經驗統計資料,以為日後修正承保標準的依據,但金管會雖已責成保險業者建立身心障礙者專屬資料庫,但蒐集的資料內容不足以作為建立合理承保標準的依據,及精算保險費率的基礎,也難作為判斷身心障礙者的風險程度是否較高的參考,迄今國內並沒有身心障礙者發生危險機率的明確依據或理論支持。
在無相關經驗統計資料,即對身心障礙者作加收保費或拒絕承保的依據,難謂符合公平原則,也難脫對身心障礙歧視之嫌。監委強調,不同類別、程度的身心障礙者,承保一般壽險、醫療險、意外險、防癌險的風險不同,金管會應就各障礙別的核保評估流程建立一段標準,作為保險業者核保審查的參考手冊,不能憑想像評估風險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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