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林小姐的申訴案件,金評中心認為,投資型保單屬於長年期的壽險商品,業務員如非以長期規畫而推介即有欠缺。
【搞懂投資型保單】牽涉投資且費率複雜 看不懂別亂買
林小姐想買壽險,業務員跟她介紹變額萬能壽險,「這張保單繳費6年就不必再繳,總繳保費約200萬元,就有500萬元的保額。」林小姐心想划算,便二話不說投保。事隔多年她才知道當初投保時,保費因健康因素被加費承保,且人壽成本逐年增加,更慘的是,她還不知道投資型保單有相關成本費用要扣除。
且調查發現,業務員雖然有以表列方式摘要列出計畫收取的費用,並分別以投資報酬率9%、5%、-9%揭露保單價值,但是事後保戶體檢發現有心律不整等體況,保單經加費承保,業務員卻沒有重新製作相關摘要表供保戶瞭解,因此認定業務員在資訊揭露有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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