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早餐王】獨資、買店面不手軟 你不知道的瑞麟美而美會員專區財經理財瑞麟美又美餐點升級,招牌漢堡產品可選搭滿福堡與法式麵包。(50元/個)文 王筱君攝影林育緯主播智偉發布時間 2017.10.10 10:58 臺北時間更新時間 2023.09.12 20:25 臺北時間賴威光賴瑞麟瑞麟美而美美而美早餐網購頭家開講店面已複製連結贊助本文加入訂閱會員已複製連結贊助本文加入訂閱會員策略1:堅持獨資經營瑞麟美而美早餐店全台店家數多達2,000家,創辦人賴瑞麟堅持獨資經營,霸氣砸億元卡位永康街店面,因其從未在媒體前曝光,增添一抹神秘色彩;隨著第2代賴威光加入,替品牌帶入更多創新與堅持。本刊整理5個你可能不知道的瑞麟美而美,一窺賴家父子的管理風格與策略。策略1:堅持獨資經營「我們絕不做合資生意,父親的家訓是:公司決不舉債,任何投資都必須用自己的資金,有多少能力做多少事。」美而美餐飲連鎖集團總經理賴威光表示,因看過太多夫妻、兄弟姊妹一同開店,最後因為生意太好,為錢鬧翻,有鑑於「錢有兩戈」,賴瑞麟堅持不做合資生意,把可能的風險降到最低。品牌成立第1年就開了40間加盟店,全盛時期,每年店家數以百家暴風式壯大,讓賴瑞麟在創業第5年就還清父親經商失敗欠下的3千餘萬元債務,1998年在三重工業區買地自建中央工廠,當時的投資規模就高達1億元。賴威光表示:「爸爸很有先見之明,他知道我們做早餐原物料必須有自己的據點,當集團做到一定規模後,廠證是必要的,不能再做違章或家庭式工廠。」2004年瑞麟美而美全盛時期,全台遍地開花開出2,800間加盟店,曾有投資人看上集團超強吸金力欲出資併購,遭賴瑞麟拒絕。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鏡週刊會員閱覽,未經鏡週刊授權,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等均不得引用、改寫、轉貼,以免訟累。更多內容,歡迎訂閱鏡週刊、了解內容授權資訊。歡迎加入鏡週刊 會員專區限時優惠每月$79元 全站看到飽加入premium會員$10元可享單篇好文14天 無限瀏覽解鎖單篇報導已經是會員?立即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