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團體「人權觀察」於19日公布一份長達84頁的報告,名為《超高門檻:侵犯人權的日本跨性別法律認可程序》,這份報告針對日本14個縣48名跨性別人士、律師、醫療人員和學者的訪談,內容記錄了日本的《性別認同障礙特例法》如何對希望獲得法律認可的跨性別人士造成阻礙。
目前在日本,跨性別者若要合法更改性別,必須根據《性別認同障礙特例法》向家事法院提出申請。條件為申請人必須是單身、沒有20歲以下的子女、缺乏生殖腺或生殖機能永久缺失、性徵和性器官外觀近似想變更的性別。其中「性徵和性器官外觀近似想變更的性別」這點被指為變相要求跨性別者進行絕育手術,引起外界爭議。
在人權觀察所公布的訪談影片中,一名日本跨性別男性杉山文野坦言「我不想動手術,但我不得不做,否則就不能在日本結婚。」,沒有進行絕育手術的杉山的身分證性別欄上仍是女性,這讓他開車、工作甚至被外國海關拒絕入境。
杉山的女友透過人工授精產下一子,由兩人共同撫養。但在法律上杉山的女友被視為單親媽媽,而杉山的身分只是室友。杉山表示:「不管我給孩子換尿布、餵奶多少次,法律還是不承認我們的親子關係,這就是現實。」
日本最高法院1月24日裁定跨性別必須進行絕育手術,是為了避免家庭與社會的混亂,因此沒有違憲。但法官也承認這項規定和現今的社會價值觀不符。
另一方面,人權觀察的報告指出,日本政府近年在承認和保護LGBT人士採取積極措施,例如2017年文部省修訂國家霸凌預防政策,納入LGBT學生。2018年為主辦東京奧運,東京都政府立法規定,市民和企業不得因性別認同和性取向而有不當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