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2022年5月某日晚間小欣與丈夫結婚滿十週年,未料小欣卻發現丈夫與外遇對象持續糾纏不清,一時氣憤下衝進臥室毆打丈夫的頭部與臉部,還咬住丈夫的手臂,丈夫隔日前往醫院驗傷,並決定報警提告妻子傷害罪。
新北地院審理時,阿欣稱自己因丈夫仍與外遇對象聯絡,雙方才起爭執,但她僅有大力拍丈夫的肩膀,並沒有咬丈夫,也沒有打頭或臉。
但阿欣丈夫拿出阿欣的日記做為證據,日記中寫道「外遇」「星期2拿不夠,有錢養小三」「十週年,忍不住,太過份打了他,弟的錢」等語,認定阿欣的行為主觀上有傷害意圖,且阿欣丈夫的驗傷結果與咬傷相符,故法官不採信阿欣說詞,依傷害罪,處阿欣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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