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決勒朋4年徒刑,其中2年緩刑,另外2年則是配戴電子戒具在家服刑。同時她也被處以10萬歐元罰款。
法新社報導,此案共有9名勒朋所屬「國民聯盟」(National Rally, RN)的政治人物被定罪,他們和12名議會助理被指控涉嫌利用歐洲議會議員的經費,聘雇實際上為該黨黨工、助理。法院認該案涉及金額達290萬歐元(約新台幣1億412萬元)。
除了勒朋外,所有涉案的國民聯盟官員都也被禁止參選公職,根據檢察官要求的「假執行」(provisional execution)措施,5年內不得參選公職的禁令即刻生效,且只有在選舉前成功上訴,才得以解除不得參選禁令。勒朋本屆任期屆滿前,可保住國會席位。
對此,瑪琳.勒朋指控檢方意圖對她進行「政治處決」,並聲稱這是阻止「國民聯盟」掌權的政治陰謀,她將提出上訴,在上訴結束前,不必服刑,也不必繳交罰款。法國上訴通常曠日費時,短則數個月,長則達數年。
【原文出處】法極右派領袖瑪琳勒朋涉「助理費案」禁選公職 2027總統夢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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