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國翔/律師、神戶大學法學博士
今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遭藍白大幅刪減2,075億元,約佔原編列歲出總額(3兆1,324億元)的6.6%;若將總預算扣除法定義務支出與給予地方的一般性補助後,中央實質可動用預算的被刪減比例更高達16%。
其中,黃國昌提案應跨部會統刪3%(約939億元),扣除立院明列應刪除之303億元後,決議要求「依立院通案刪減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決議意旨,由中央各機關及所屬編列的預算刪減調整」。換句話說,就是要行政院自行想辦法從預算中再砍636億元。這個作法顯然嚴重違反權力分立及責任政治原則,因為行政院負責編列預算、立法院負責審議預算是憲法明訂的權力分配,而立法院審議預算自然包含同意或刪減,此外還有成為慣例的預算凍結。但無論如何,要不要刪、要怎麼刪都是立法院的工作。
統刪是一種壞到骨子裡的預算刪減模式
立法院在扁政府時代吃了「再怎麼野蠻」的虧之後,發展出跨部會統刪(通刪)的作法,立法院不直接指明應刪減的預算項目,而是指定一個大項,要求通案刪減一定比例。此作法久被詬病,因為這形同讓立法院只要砍預算、不用說明刪減理由,立委可以用簡便方式對政府預算「大砍一刀」後,回去對選民說自己「監督政府預算、替人民省了多少荷包」。但預算不是刪了就好,重點應該在是否刪對地方、刪得是否有道理。遺憾的是,多數人弄不懂也不在意,使此作法跨越不同政黨執政而成慣習。
但黃國昌的提案及本屆藍白多數立委,則將此玩法再進階:除了明列的統刪項目外,竟再要求行政院自行砍滿636億元,卻不指明該砍哪些大項。此舉不僅是對預算審查權的自我放棄,其目的更早已逸脫合理監督,而是意圖癱瘓施政。進一步說,一方面藍白不想被指控砍了哪些預算,所以不敢全數自行刪減;另一方面,只要行政院實際刪了某項預算,藍白就能出面抨擊中央不顧那部分受影響的人民或產業,這就是壞到骨子裡的作法。
藍白的對外說辭是:今年度預算編列「史上最高」,他們只刪減6%,若「只刪6%」就不會施政,執政者應該下台。但重點根本不在預算規模是否史上最高,立法院要看的難道不是預算內涵?若行政院因新施政項目、重大國家建設或社福措施而有預算需求,且財政可負擔,那麼「預算規模史上最高」又何以成為「刪減數額史上最高」的正當化理由?藍白立委們說不出「哪些預算項目不該編列」、也說不出「哪些項目浮濫應刪減」,他們唯一論述就是「預算史上最高」,然後在三天的加班審議中大砍一刀:939億元的統刪項目之外,更要求行政院再砍636億元。
以上就是行政院此次暫緩撥付地方一般性補助款的背景。面對立法院不合理要求,行政院被迫自我動刀,無奈暫緩撥付約25%的地方一般性補助款,金額共計636億元。

就此,盧秀燕批評中央「拿地方出氣」,對地方政府「苛扣」,並當場請求中央「收回成命,依法保障和補助地方政府照顧民眾」。蔣萬安則援引今年3月公布的《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0條第3項,指出中央給予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不得低於前一年度預算數」,質疑此次刪減「違反法定最低分配比例」。
立法院的主決議並無法律效力
因外界將此事歸咎於黃國昌在預算審議時的提案,黃國昌只好出面痛批:「卓榮泰膽大妄為、無法無天、違法亂紀」,並指出本意在針對「中央政府及其所屬機關」預算,未料卻被挪用至地方補助款。隨即與國民黨共同通過一項主決議,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於一個月內,將「各中央機關及所屬編列之預算刪減後,另行補足的一般性補助款經費來源」說明,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
然而,立法院的主決議並無法律效力,僅具建議與政治壓力功能。依憲法,立法院可通過的決議範疇限於法律、預算與條約等;主決議並不在此列,自然無法產生任何法拘束力。因此,行政院理論上可不予執行。這位康乃爾法學博士再怎麼法盲,但畢竟在立法院混了五年多,也應清楚主決議的性質;而配合演出的國民黨同樣心知肚明,這只是在甩鍋、推卸責任。
問題是,這鍋真的甩得掉嗎?別忘了,總預算之亂正是引發大罷免的主因。當時曾有覆議案,希望藍白在覆議時懸崖勒馬,但他們非但不聽,反而執意作死自己。事到如今,藍白仍無法說明那636億元應刪減於哪些中央部會預算,只能靠並無實質作用的主決議轉移焦點。說實在的,若真的想解套,不如支持蔡易餘委員提出的《藍白懺悔特別條例》,透過特別條例把預算補足並指定撥給地方,反正現在立院會期延長至7月31日,也不知道要做什麼。
再談《財劃法》第30條第4項,筆者前文《這部《財政收支劃分法》違憲問題嚴重》已提及,其規定中央給付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永久」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預算數,明顯違反權力分立原則。更重要的是,該條文與總預算同於今年3月21日公布,且屬於歲入分配原則之修正,故僅能自明年度起適用,無法用於本年度已編列的總預算,行政院的作法並未違反該條規定。蔣萬安更該質疑的,反而是為何去年12月就完成修法,卻將公文一併押至總預算通過後才一起送出。
最後,地方政府歲入預算組成除了自有稅課收入與非稅收入,還包括中央的統籌分配款與一般性補助款,而一般性補助款約占地方歲入總額6%上下。參考下表,若以直轄市為例,此次暫緩撥付補助款約減少20%,計算後對地方歲入影響僅約1.2%。

儘管影響僅1.2%且僅是「暫緩撥付」,地方執政縣市首長仍普遍認為「影響重大」。回頭再看中央政府總預算被刪減的數額:用預算總額算的話是6.6%,用實質可動用數額計則高達16%。即便扣除此次暫緩撥付的636億元一般補助款,影響比率仍近12%。不論以哪種基準,中央政府預算被刪減的幅度皆遠大於地方因一般補助款而受影響的1.2%;面對中央預算遭大砍,藍白卻稱行政院「小題大作」、自稱是在「合理監督」,甚至說「只刪6%就不會施政,那乾脆下台算了」,結果這些政治幹話的回力鏢全都打到自己臉上。
其實,就算撇開動機不談,從事後藍白的言行檢驗,也能看清他們真正目的。
前兩週憲法法庭舉行說明會並受理《憲法訴訟法》釋憲案。翁曉玲、吳宗憲與黃國昌質疑憲法法庭「人數不夠」如何開會、受理,這就說明了當初的修法目的就是要讓憲法法庭開不了會,不是大家在栽贓他們。
《財劃法》亦然,藍白如今紛紛喊行政院怎能砍地方補助款?言下之意即「中央沒錢花你們家的事,地方補助款一毛也不能少」,更證實其修法原意就是拖垮中央財政。
藍白整天以「合理監督」自居,卻早已赤裸裸顯露其真正意圖。他們至今不僅未道歉,還氣急敗壞地抨擊憲法法庭與行政院的做法,若要教訓他們,唯有大罷免一途是最速效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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