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8 17:25 臺北時間

下藥性侵外拍女模 攝影師遭重判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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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示意圖。(圖/資料畫面)

▲示意圖。(圖/資料畫面)

新北市1名擔任攝影師的李姓男子,去年(2023年)初約女模到府外拍,趁機在酒水中下藥,女模因不敵藥效發作昏睡慘遭性侵,女模事後來一度以為是個人身體因素才會睡著,離開不到3小時卻二度昏倒送醫,事後到醫院檢驗才驚覺遭下藥遭性侵怒報警。新北地院日前依以藥劑犯強制性交罪,判刑8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從事攝影工作的李男去年1月12日中午邀約1名女模擔任酒商模特兒,到其住處進行外拍,李男趁機在酒水中下了Hyoscyamine(抗痙攣劑)的藥劑,以品嚐為由請女模喝下,女模喝下沒多久,因酒精與上開藥劑交互作用下,而陷於酒醉、昏迷之狀態就昏睡過去,直到下午6時才為李男叫醒。

女模醒來後,一度以為是個人身體因素才會睡著,離開李男住處不到3小時,在土城某美甲店內卻二度昏倒送醫,女模感覺情況不對勁,隔天到醫院檢驗,查出下體有李男的DNA,才驚覺遭李男下藥性侵氣的報警。

李男到案後承認拍攝前有提供酒水讓女模品嘗,還辯稱當天下午3時完成拍攝工作,2人還一起檢視拍攝作品,因要帶狗去看病先出門,回家發現女模還睡在沙發上,才將人叫醒並叫計程車送女模離開,而且女模在其住處可能使用自己的毛巾、衛生紙等用品,堅決否認犯行。

由於李男說所拍照片並未留存都已刪除,且女模醫院驗傷後確實有採到與李男相符的DNA檢體,法官認為李男犯行明確,日前依以藥劑犯強制性交罪,判刑8年6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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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9.28 17:3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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