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林昀萱報導
▲臺北捷運公告,乘客「2行為」恐遭開罰甚至被強制護送離開。(示意圖/資料照)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省錢又環保,是許多人喜愛的通勤方式,不過時常搭乘臺北捷運的通勤族要注意了!除了禁止飲食外,近日臺北捷運在官網公告,禁止乘客「2行為」,違者最高可依《大眾捷運法》處以7500元罰鍰。
臺北捷運27日在官網發布公告,依據臺北捷運「旅客須知」明文規定,捷運系統範圍內禁止任何政治性議題活動,相關違規行為,可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7款、13款開罰。台北捷運指出,捷運系統範圍內不得從事競選活動、政黨黨務活動、抗議集會遊行或其他政治性議題活動,違者本公司得拒絕運送,站、車人員並得視情節會同警察人員強制或護送其離開站、車或大眾捷運系統區域。
依據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7款「未經許可在車上或站區內募捐、散發或張貼宣傳品、銷售物品或為其他商業行為」,可處新台幣1500至7500元罰鍰。另外,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13款「未經許可在捷運系統路權範圍內設攤、搭棚架或擺設筵席」,可處新台幣1500至7500元罰鍰。
臺北捷運公司表示,不分黨派一律依法行政,籲請各界尊重並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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