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偉踢爆後,與論譁然,也引起士林地檢署重視。當時承辦檢察官吳宗憲甚至親自帶著金屬探測器到場勘查,大動作偵辦。最後七七行館被拆,劉政池也被依竊占、違反水土保持法、誣告、偽證、公司法、偽造文書7項罪名起訴。
不過,士林地方法院認定劉政池只違反水土保持法,其餘皆無罪。劉認為何志偉胡亂爆料,對他造成極大傷害,因此對何提出民事告訴,求償350萬元。對此,士林地方法院19日判何志偉敗訴,需賠償劉政池50萬元,並登報道歉。
法院認為,何志偉指稱「至少還有10處私占國有地未曝光」「強取豪奪20公頃土地」「七七行館從成本300萬元變7.7億元豪宅」的依據薄弱,不足以認定劉有這些行為,因此判何敗訴。
對於判決結果,劉政池表示:「我非常感謝法官這麼有勇氣,也讓我相信司法還是可以作為公理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未來官司勝訴確定,我將會把何志偉賠的錢,全數捐作公益。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我希望類似我的案例,就此從台灣消失!」
劉政池說:「因為何志偉胡亂爆料、誤導媒體、誤導檢調,我跟無辜的家人被偵辦、起訴、七七行館被拆,成為政治力夾殺的犠牲者。我們遭受許多冤屈,也因此感同身受那些遭到冤屈者的不平。」
至於敗訴的何志偉則說,他是依議員職權受人陳情後,促請相關公務部門、檢調單位調查,是在做議員分內的事。他將等收到判決書之後,再與律師研究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