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捷說,去年7月10日她與小虎簽下80萬元的裝潢工程合約,多出的工程費,小虎原先口頭承諾會以酒吧1股股權來充抵,沒想到這紙合約竟讓2人的友情一夕生變。
小捷氣憤難平地說,小虎先口頭承諾願釋出酒吧1股充當多出的施工費,中途又改口只願給半股,8月8日對帳再反悔,連半股都不給,她於是建議實報實算,小虎卻一口回絕,只答應以30萬元為上限支付追加的施工費,最後2人在協議書上簽名,口頭承諾的股權不算,而是在當初白紙黑字的80萬元之外,再加上最多30萬元的施工費,共計110萬元。
「本來想認賠算了,但他只付了72萬元,剩下的38萬元尾款一毛不給,根本沒把我當朋友,我看清了!」小捷指著合約說,一般裝潢若追加施工,都會先確認估價後簽名,但兩人朋友一場,看小虎趕著開幕,一路追加的工程她都先做再說,沒想到他卻抵賴不付,甚至菜單、名片、杯墊、招牌等設計費至少5萬元,竟只願付3000元,「簡直把我當路邊攤」。
於是,她一一計算款項,先向小虎提出民事支付命令,要求付清追加施工含尾款近47萬元,後經2次對帳談判、1次調解,每次都不歡而散,愈鬧愈僵,最後小捷決定對簿公堂,向小虎提起刑事、民事訴訟,也讓兩人友情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