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身價上億的名媛李珍妮遭員工指控欠薪2,400元,該案經台北市勞工局認定李珍妮違反勞基法,最高可開罰30萬,黃姓員工也一狀告上法院,爭取他應得的薪水。
另外,曾經因為捲入鍋具女王菲姐跟丁洋基的感情糾紛、以及呼國小男童巴掌、爭議不斷的房地產界名媛王子苓,在2017年2月搭乘華航從大陸深圳飛往台灣,因不滿空姐態度,下飛機後用行李推車撞該名空姐,導致對方小腿受傷,法院判她拘役40天、易科罰金4萬元定讞。
其實過去有多位「名媛」遭踢爆是「自抬身價」的假名媛,例如「貴婦版蕭薔」稱號的呂雅惠,也曾被指以偽造的土地謄本證明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