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喜馬拉雅時報》(The Himalayan Times)報導,尼泊爾中央銀行表示,許多中國遊客都能在華人商家使用支付寶、微信支付等電子支付方式付費,但這些電子支付未在尼泊爾註冊,因此實際交易是在中國進行,金錢未通過尼泊爾銀行,尼泊爾也無法將這些消費登記為海外收入,不僅讓尼泊爾流失許多觀光外匯,當地商人也能在不繳稅的情況下賺錢,因而損失大量稅收。
尼泊爾央行發言人尼魯拉(Laxmi Prapanna Niroula)表示,使用微信支付、支付寶付款是非法的,若被發現有人使用中國電子錢包,相關人士將面臨刑事調查。如果想解禁中國電子錢包,就要透過中間商在尼泊爾註冊,款項也必須在尼泊爾銀行登記為海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