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國中時,她逛街看到要價9千元的皮夾克,跟媽媽吵著要用自己的積蓄買。媽媽不肯,她就哭鬧、拿水果刀割腕鬧自殺,「想用一個很叛逆、傷害自己的行為,給媽媽看我多麼想要。其實根本不想死,就劃了一刀,而且那一刀還留疤在身上。當然媽媽後來心軟,就帶我去買了。」
【阿帕契過後2】為了皮衣叛逆割腕 李蒨蓉努力寄生上流

李蒨蓉自陳從小叛逆,10歲時在路上被發掘去拍廣告,國中、高中當模特兒賺錢,17歲徵選上MTV台的VJ,20歲就開百萬元名車。「賺錢也真的很容易,總覺得自己什麼都可以做。我說風就有風,說雨就有雨。」

進入演藝圈,結識渾身名牌的名媛貴婦們,她也養大自己的胃口,想成為那樣子的人。
她用物質與名牌來武裝自己。看時尚雜誌,想買的就打勾,想盡辦法買到它,現在回想起來,她笑:「我覺得太辛苦了,追不完的。」「金錢本身也沒有不好,所有東西,包括名牌包、華麗的衣服,它是很中性的,只是在於穿的人、用的人的心態。」
她說:「我的價值觀偏差,是對無法擁有或超乎我能力的東西,得不到的話,我會很痛苦,而且我看到別人有,我會嫉妒。再來開始怪自己,是不是我的版面不夠漂亮?工作接得不夠多?老公不夠成功、不夠有錢?」

李蒨蓉曾經存錢買了一只卡地亞的8顆鑽手環,有一位名媛看了很喜歡,隔天就去買更高階的滿天鑽款,讓她那以物質武裝的好強外表碎一地,反射出自己的可笑更反映出階級:其實妳們根本不在同一個世界。
就算神愛世人,但可沒說世人皆平等。有了信仰之後,她怎麼回看那個充滿嫉妒心的自己呢?「那時的我心理不平衡,但我並不知道。在變賣奢侈品打官司的時候,過往看似稱頭的朋友都不在身邊。以前,覺得自己跟有錢人做朋友,是往臉上貼金,其實人家有錢,不代表我有錢。」看清了之後她說,「我終於不用再跟她們比了,也不用再嫉妒她們了。」
- 化妝:Hanya Han
- 髮型:俊男(Eros)
- 場地提供:Switch Space
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鏡週刊會員閱覽,未經鏡週刊授權,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等均不得引用、改寫、轉貼,以免訟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