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國中時,她逛街看到要價9千元的皮夾克,跟媽媽吵著要用自己的積蓄買。媽媽不肯,她就哭鬧、拿水果刀割腕鬧自殺,「想用一個很叛逆、傷害自己的行為,給媽媽看我多麼想要。其實根本不想死,就劃了一刀,而且那一刀還留疤在身上。當然媽媽後來心軟,就帶我去買了。」
【阿帕契過後2】為了皮衣叛逆割腕 李蒨蓉努力寄生上流
李蒨蓉自陳從小叛逆,10歲時在路上被發掘去拍廣告,國中、高中當模特兒賺錢,17歲徵選上MTV台的VJ,20歲就開百萬元名車。「賺錢也真的很容易,總覺得自己什麼都可以做。我說風就有風,說雨就有雨。」
進入演藝圈,結識渾身名牌的名媛貴婦們,她也養大自己的胃口,想成為那樣子的人。
她用物質與名牌來武裝自己。看時尚雜誌,想買的就打勾,想盡辦法買到它,現在回想起來,她笑:「我覺得太辛苦了,追不完的。」「金錢本身也沒有不好,所有東西,包括名牌包、華麗的衣服,它是很中性的,只是在於穿的人、用的人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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