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楊強蓉先前曾被徐乃麟密友董子綺控告,涉嫌與一名「剪刀手」在徐乃麟的內湖豪宅詐賭,案經調查後並無實際證據,楊強蓉獲不起訴。 事後楊女向本刊爆料徐乃麟的豪宅經營賭場的內幕,但徐乃麟認為楊女向媒體提供不實爆料,因此提告她涉嫌加重誹謗。 檢方偵查時,勘驗本刊採訪的楊女錄影,發現楊女並未具體指述徐乃麟、董子綺共同經營賭場,也沒有表明徐提供鑽錶、名牌包讓董女典當作為賭場資金;且徐乃麟確實把總金額新台幣4,000萬元的支票借給董使用,認為楊女所說的徐對董提供資金也是事實,最後楊女獲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