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媒報導,因為這名孫姓中國籍網友從2013年起到去年10月為止,不斷在微博公開侮辱劉詩詩,甚至用「公交車(公車)」等不雅字眼,讓劉詩詩不堪其擾決定提告。日前一審判決出爐,劉詩詩獲勝,該網友遭判賠7萬人民幣(約新台幣30萬元),並須在個人頁面置頂公開道歉聲明30天。 判決一出大快人心,支持劉詩詩的網友覺得「這麼多年,劉詩詩終於拿起法律武器維權了。」但也認為偶像遭侮辱這麼多年,這樣的判決還嫌太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