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府公告,為防堵疫情、保全離島醫療量能,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搭乘民用航空器抵達金門航空站之旅客應配合實聯制、接受新冠肺炎快速篩檢,並於明天生效。
明天起,返金鄉親與來金旅客,需提供3日內武肺檢驗陰性報告;若無法提供還請配合於機場接受免費快速篩檢。篩檢陰性者自行返家,但請進行14天自我健康監測;若篩檢為陽性者,請配合防疫人員安排,由專責救護車送至金門醫院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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