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女於2020年9月3日自日本入境,按規定須居家檢疫14天,9月17日24時期滿,但她誤以為9月3日起就算檢疫期第1天,16日24時就能出關,於是在17日上午7時20分,前往台北某大學上課,11時許返家,違反居家檢疫規定,遭新北市衛生局裁罰20萬元。
收到處分書後,謝女提起訴願,其母親主張防疫包上並未記載居家檢疫期滿日期,才會讓女兒計算認知錯誤,但新北市衛生局認為,謝女入境時已收到衛福部疾管署提供的「防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旅客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上面載明居家檢疫結束日期為9月17日24時。
由於謝女未於處分書合法送達後7日內繳納罰鍰,案經衛生局移送新北分署執行,不過謝女名下並無財產,因此遭限制出境、出海。謝女表示,她在2019年從日本返台就讀大學,生活費和學費都由母親提供,無能力繳納本件罰鍰;母親則說,自己原本在日本工作,但因疫情影響無法回日本,亦無法幫女兒代繳罰鍰。
因謝女欲前往日本探視親人,今(24日)親自至新北分署繳納罰鍰,她表示沒看到書面上有記載居家檢疫期滿日、時,才會到校上課,對於離家4小時不到,就被裁罰20萬元,頗為無辜及無奈。謝女全家都有日本國籍,家人均已前往日本,她雖然可持日本護照出境,不受限制,但仍勇於面對裁罰事件,自動繳清全部罰鍰,隨後即以現金及刷信用卡各繳納10萬元,由新北分署解除其出境、出海限制。
新北分署也呼籲民眾確實遵守政府的防疫規定,並再三向主管機關確認居家檢疫期滿日、時,以免不慎受罰。另呼籲民眾自動繳納防疫裁罰及費用案件金額,切勿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