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室內:進場人數符合場所容留人數,得不受限室內80人上限,以實際座位數入座,且不限梅花座/間隔座。
(3)室外:人數降載50%(如實際座位數50%),得不受限室外300人上限。
(4)如能維持排隊時之室內外適當社交距離,得現場售票,不限預約制。
(5)開演前、中場休息及散場時仍須維持室內外適當社交距離。
本週起放寬之各場域防疫管制措施。(指揮中心提供)二、有條件開放部分休閒娛樂場所(規劃10月5日起),並依經濟部公布之相關場所防疫管理措施指引辦理:
(1)預約制、實聯制、量體溫、全程戴口罩、人流控管、加強通風換氣。不得有陪侍服務行為。
(2)從業人員應6成以上已施打至少1劑疫苗滿14天,落實健康管理。
(1)顧客以1人1機遊玩,機檯間須裝設隔板,或採間隔座/梅花座。禁止飲食。
(2)場所內須裝設攝影監視設備,必要時提供錄影資料供查核。
(3)定時執行環境及機臺清消,顧客把玩離開後立即消毒機臺。洗手間加強清消。
(1)固定座位,採梅花座或間隔座。非固定座位須維持1.5公尺以上距離。禁止飲食。
(2)每組顧客消費完畢,應清消包廂環境設備,距下一組顧客使用至少隔30分鐘。
(3)維持場所良好通風,每2小時進行換氣,加速室內空氣循環。
(1)除飲水外不得飲食。須全程戴口罩(包括使用麥克風時)。
(2)每組顧客消費完畢,應清消包廂環境設備,距下一組顧客使用至少隔30分鐘。
(3)維持場所良好通風,每2小時進行換氣,加速室內空氣循環。
(1)不同桌之顧客間保持1.5公尺以上間距或獨立包廂、屏風或隔板,同桌者使用隔板。
(2)接觸遊具前後應執行手部衛生並戴手套。飲食須遵照餐飲相關規範。
(3)遊具及桌面使用過應立即清消,間隔至少15分鐘始能提供下一組客人使用。
規劃10月5日起有條件開放部分休閒娛樂場所。(指揮中心提供)三、仍需關閉之場所: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
指揮中心說明,將持續觀察國內外疫情態勢,循序漸進放寬管制措施,也請民眾應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並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才能達到兼顧防疫與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