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指控,李正邦透過律師表示,他所涉犯的加重詐欺罪嫌,實際上是他創辦的「阿邦師股份有限公司」與銀行間的融資交易,於銀行申請信用狀時發生爭議,造成銀行端有所損害,而遭法院判刑。簡言之,他之所以遭判詐欺罪,是他本人與銀行間的商業融資糾紛事件,與消費者無涉。 李正邦強調,爆料人指控他賣假貨,實屬漫天指謫,毫無憑據。他本人絕無販賣假精品、假包,或侵占等犯罪行為,爆料人所稱並非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