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名股東指出,光洋科董事長馬堅勇8日在經濟日報刊登半版廣告,原意為澄清公司核心技術絕無外流,並強調絕無外流中國,沒有想到被眼尖的股民發現,為何在中國「光微半導體材料公司」官網上,早已大肆宣傳已通過「台積電製程技術」的官方認證,股民們深怕台積電被中資淘空,實在氣不過,決定不惜花錢請律師提告。
該名股東進一步表示,自己投資股票已10多年,從未見過如此囂張的上市公司董座,竟公然說謊睜眼說瞎話,簡直把廣大股民當韭菜任意收割。自己當初就是看上光洋科逐漸掌握台積電的核心技術,覺得光洋科前景看好,才在最近進場購入光洋科股票,沒想到竟「遇人不淑」,認為被光洋科董座馬堅勇欺騙。該股東還找出光洋科公司最新財報,認為有財報不實的疑慮,公司已涉犯刑事特別背信罪,將一併提告。
律師張睿紘指出,上市公司董事長如因執行職務上之故意行為,導致公司的權益受損,確實有成立證券交易法的特別背信罪之虞,建議光洋科公司可以透過公布與大陸光微公司的相關合作文件內容來自清,以避免廣大股民的質疑與恐慌,並可再度取得股東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