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人指出,樣品屋依法只能作為「房屋銷售」使用,不得作為其他用途,痛批林金結簡直是「知法玩法」!
去年12月初,林金結在土城學府路二段的一處精華地段,舉辦了「新服務處剪綵、安座儀式」,該活動包括新北市副市長謝政達、高雄市前副市長李四川等人均到場祝賀,謝政達還對媒體稱:「這個服務處建築很特別,原來是樣品屋!」林金結當時也表示,一切都已向工務局合法申設,將在此持續服務民眾。

不過,知情人士A先生向本刊表示,林金結服務處土地面積超過百坪,該地號由建商向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申請為基地外搭建樣品屋設置許可,並於去年7月16日核准在案。
但樣品屋搭建完成,取得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的使用許可後,卻至始至終從未作為樣品屋使用,而是被林直接當作服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