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指出,近期投資詐騙猖獗,詐騙手法推陳出新。證交所提醒投資人,萬一有人採取建立信任、利益誘惑、或是給予壓力等方式接近,如果對方要求採取下列行動時,投資人務必提高警覺,進行多方查證。
- 依據指示至銀行臨櫃匯款,或是進行ATM操作。
- 提供銀行帳戶或是其他個資。
- 投資推介的金融商品。
- 簽訂投資契約,委由代為投資。
- 透過指定的交易平台買賣特定金融商品。
證交所說明,一旦依照對方指示採取上述行動後,有可能產生下列結果,而成為受害者:
- 資金流出,追償無門。
- 對方取得投資人金融帳戶帳號、密碼或其他個資後,盜領資產。
- 對方提供虛假獲利成果,當投資人決定獲利了結時,便開始拖遲給付,或要求繳交手續費等各種方式,惟最後仍無法收回現金。
- 投資人在投入初期獲得帳面上豐厚利潤,當決定再加碼大筆投資時,對方就收網捲款潛逃。
證交所提醒,當投資人驚覺受騙後,甚至又有新的詐騙再出現,聲稱可協助討回金錢損失,但須再支付費用,讓投資人二次受害。
證交所強調,事前預防,永遠比事後後悔來得好,與其被詐騙後捶胸頓足、懊悔不已,不如事前未雨綢繆、預先防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