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退休的柯姓女教師(60歲)到台中市中區某銀行匯款337萬,由於無法說明匯款用途,加上匯款是個人帳戶,非公司戶頭,被一再逼問,只說是「商業機密」,因此銀行員請轄區繼中派出所員警前阻詐。
柯婦情緒相當急躁,一直告訴員警:「你放心,我這個投資不會有問題」,卻不願說明投資標的與相關內容,這更讓員警起疑心。員警耐心詢問,讓她逐漸卸下心防,才透露說,不久前在朋友介紹下,要參加一個台南的土地開發案,她認為獲利頗豐,於是使用兩張保單質借的錢,加上自己積蓄,共337萬,欲投入這筆生意。
但警方問她,與朋友如何認識?是否見過本人?土地位於台南何處?柯婦都說不上來,只一個勁說:「這是商業機密,對方交代不可以洩漏」,此時柯女驚覺自己講太多,不再願意透露,更擺出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神情,於是員警換個角度說服她:「如果打算投資這麼大一筆錢在土地開發,難道不應該實地看看,就算當成旅遊也好。」
這時柯婦有點動搖,警方又勸她,既然拿出退休金,更應該謹慎,免得養老金泡湯,這時柯女才接受自己可能被詐騙的事實,接著員警又提出好幾個實際遭詐欺集團坑騙的案例,柯女終於決定終止匯款。
員警說,雖然成功阻詐,但詐欺集團事先「注射預防針」,先將被害人洗腦的招式還真厲害!並感嘆被害人提防員警比防歹徒還嚴實,阻詐工作越來越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