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軒在台灣區塊鏈頗有影響力,曾主導多起加密貨幣投資方案、配置數位資產,以吸引投資人,但也因此被控不法吸金高達數億。 台北地院裁定,黃偉軒雖然否認犯行,但根據檢方提出證據,足以認定其違反《銀行法》之「法人行為負責人非法收受存款業務」、《刑法》「加重詐欺取財罪」,最輕本刑7年,且認定其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有羈押必要。 Steaker技術長修敏傑、營運長潘沂莛以各50萬交保,行銷主管盧天心25萬、黃偉軒胞弟黃浩軒3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