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韓媒報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21單獨庭今上午,針對被依違反《護照法》《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逃走致傷等罪嫌的李根宣判,經過一審,判其1年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同時需從事80個小時社會服務和接受40個小時守法駕駛課程。
法官認為,李根擅自違反《護照法》,滯留烏克蘭、在當地參加傭兵團,此舉恐怕反而會讓國家承受過度不必要的負擔;至於肇事逃逸一案,法官認為受害者的傷勢不算輕微,且李根事後並未試圖向受害者尋求和解。
李根也赴法院聽審判決,面對媒體他表示,他事前早已預知法官會做出如此判決,他表示將和法務團隊商議後,再來決定是否採取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