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尤姓警員支援辦案至台中出差,後來酒過三巡,因不勝酒力,闖進市區一處民宅。 屋主發現有陌生人闖入住家嚇壞,急忙要將對方趕出門,尤嫌因酒醉,不斷拉扯屋主,最後竟將對方弄傷,警方獲報後到場抓人。 尤嫌清醒後,對於為何闖入屋主住家及過程,辯稱喝茫,因斷片都不記得發生什麼事。此外,他也感到非常抱歉,並表明一定會極力尋求屋主原諒並希望與對方盡快和解,檢方認為事證明確,訊後將他以1萬元交保。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