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2023年第11屆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選舉違紀參選及退黨參選案、各縣市黨部違紀除名案,及2022年九合一違紀參選案、九合一違紀助選除名案等4項討論案,中評會今經會議討論後,全數無異議通過一致決議,將將50位違紀人員予以除名開除黨籍,37位違紀人員予以停權1年處分,另有2案經申訴決議再行調查,下次會議處理。
中評會主委賴瑞隆說明,依據「民進黨紀律評議裁決條例」第12條規定「本黨黨員未經提名違紀參選者,應予除名處分」,因此第11屆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選舉具黨員身分違紀參選者,中評會一致決議予以1名參選人開除黨籍除名處分。
未獲提名退黨參選者,依據「民進黨紀律評議裁決條例」第9條第3項規定「凡黨員未獲提名者,即使申請退黨而逕行參選,將來如再申請入黨,依照除名處分再申請入黨者之程序處理,始得辦理提名登記」,予以3名參選人依規開除黨籍。
另外2022年九合一違紀參選第四類公職者,予以除名處分共27位、2位以他黨參選者一併予以除名;違紀參選第五類公職者,包括里長及鄉鎮市民代表,考量其職基層經營特殊性,予以37人停權1年處分;違紀助選除名案共7人予以除名,違紀除名案共10人予以除名,中評會決議一致同意原處分。
賴瑞隆強調,2024總統立委大選結束,也是面對國家心局勢的開始,期許所有人應以國家利益為重,絕不容許違紀行為,他喊話同黨人員「更應遵守黨章黨綱紀律,團結一致爭取人民支持,堅守清廉勤政愛鄉土的政黨價值,共同守護台灣的自由民主與和平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