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根據網友提供的影像畫面,發現該名穿著警用雨衣的外送員當時正騎車經過台北市大同區路段,轄區大同警方指出,經調查,外送員穿著的雨衣並非現行警察人員所使用,警察人員也不可能兼差當外送員,而該外送員穿著標示「警察」字樣的衣物是否有其他意圖,尚無法判斷,為求慎重起見,仍會調閱車籍資料通知其到案說明。 警方也強調,民眾穿有公務人員服飾、徽章或官銜公然在外,行為恐觸犯《刑法》159條「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1萬5千元以下罰金」,請民眾勿隨意穿有警察標誌衣物,避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