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女向警方報案時表示,去年12月在臉書上看到投資廣告,對方聲稱可賺取股票高利潤,她先後與對方面交8次,另外還有多筆臨櫃現金轉帳及匯款,等到她想要出金時,對方卻以各種理由推託,一下說要繳保證金、一下又說要佣金等,當她驚覺被騙時,損失已高達新台幣1,982萬餘元。
謝女滿心懊悔向警方報案,不料,詐騙集團竟仍持續哄騙謝女支付新台幣100萬元資金,警方得知後,與謝女溝通配合將計就計,假意繼續投資及面交保證金,警方則在一旁埋伏部署。雙方日前約定在某咖啡館面交,警方則佯裝顧客埋伏,等到紀姓車手現身,2人交付款項時,警方隨即上前表明身分,當場以現行犯將紀男逮捕。
警方表示,紀男被逮時,脖子上還掛著「OO投資外務部外派專員」的假識別證,還帶著幾可亂真的銀行收據文件,包括2支犯案用手機全被警方查扣,警方訊後將他依詐欺罪移送偵辦,後續並積極向上溯源清查集團共犯。
文山第一分局呼籲,詐欺手法不斷推陳出新,投資應透過合法管道,警告任何高額獲利的廣告可能是詐欺,另提醒民眾在接獲電信欠費、監管帳戶、分期付款轉帳,甚至是投資保證獲利的各種訊息時,應先查證訊息的真實性,務必小心網路陷阱,避免受詐騙,如有任何疑慮,隨時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警察局110報案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