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0年的5月17日,世界衛生組織(WHO)將同性戀從國際疾病與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ICD)中刪除,讓這一天成為國際不再恐同日。而在2019年的517,台灣正式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成為亞洲第一個通過同婚的國家。蕭美琴表示,這一天象徵著許多人共同努力的成果,也感謝自己能夠參與其中。
關於同婚專法的立法過程,蕭美琴回憶道,2006年她首次以立委身份提出《同性婚姻法》草案,「雖然當時被退回程序委員會,但我們沒有放棄」,蕭美琴心疼表示,過去在推動法案和倡導平權的過程所遇到的困難,都無法與那些在生活中遭受誤解和打壓的同志們相比。
蕭美琴坦言,即使到了今天,社會的對話和溝通仍需持續努力。她強調:「同志運動並非在同婚通過的那一刻畫下句點,結了婚之後還要繼續相愛,社會上對同志的污名與標籤,也同樣需要大家一起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