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7 10:47 臺北時間

路人看不下去!男加油站持鐵條「痛毆浪犬」 新北動保處開罰1.5萬元

mm-logo
時事
樹林區一處加油站日前有人毆打流浪狗,動保處追查開罰。(新北動保處提供)
樹林區一處加油站日前有人毆打流浪狗,動保處追查開罰。(新北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動保處日前獲通報,在樹林區一處加油站發現民眾手持鐵條毆打流浪犬,動保處隨即派員前往,但當到場時犬隻已不知去向,隨後得知已被愛心人士送至動物醫院醫治,經前往動物醫院了解犬隻傷檢狀況,此行為已造成動物受傷,該行為人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將處以新台幣1萬5,000元罰鍰。
20240627edi004
行為人從車內取出鐵條。(新北動保處提供)
日前動保處接獲民眾通報,在樹林區中正路433號中油三多加油站處發現民眾手持鐵條毆打流浪狗,且長達10多分鐘,流浪犬因遭受攻擊而忍痛爬行遠離行為人,但行為人見狀並未停止攻擊流浪犬,竟還追著上去持續棒打,連路邊等停紅綠燈的民眾都看不下去覺得行為過當,向前制止行為人,並向動保處通報。
20240627edi004
流浪狗住院治療中的模樣。(新北動保處提供)
動保處隨即派員前往,至現場時犬隻已被愛心人士送至動物醫院醫治,經向三多加油站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行為人車牌號碼,已找到行為人,同時前往動物醫院了解流浪狗受傷情形,院方表示流浪狗受到皮肉傷所幸未傷到骨頭,精神食欲良好但後肢仍稍顯無力,且因犬齡已高,康復情形較為緩慢,所幸有愛心人士願意領養照護給牠一個溫暖的家。
20240627edi004
流浪狗即使遭受他人攻擊,仍然相信人、親近人。(新北動保處提供)
本案依明確造成動物受傷事實違反《動保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違者依同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而未達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處以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
20240627edi004
流浪狗非常乖巧,令人難以置信會無故咬人。(新北動保處提供)
新北動保處呼籲,如在路上發現流浪犬有頸背毛豎起、耳朵向前豎起、尾巴堅硬或搖擺、露齒低吼等欲攻擊狀態時,要使用隨身物品遮擋、要緩慢後退遠離現場,不可做出尖叫等刺激犬隻行為,如不幸遭咬傷應立即至醫院消毒傷口並評估接種狂犬病疫苗,並檢具醫院診斷證明書及相關事證通報動保處,不得隨意攻擊流浪動物,如果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依《動保法》第25條第1款規定,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鏡週刊》關心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更新時間|2024.06.27 10:47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