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瞭解,林男於去年11月就開始遭到通緝,可是都沒去報到,落網時表示沒有收到司法文書,才沒有去報到。如今又遭查獲毒品,罪加一等,也害得同行友人一同進了警局,狼狽落網,後悔莫及。 三重警分局長黃南山表示,民眾若遭受起訴或判刑時,應依地檢署或法院通知期限內到案接受審訊,避免遭到通緝。警方將持續積極執法查緝各項違法及違規案件,守護社會安全。 ★鏡週刊關心您: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