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士科案係指台北市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6、T17、T18基地設定地上權,經兩次流標,T16、T17、T18分開招商,並同時於2021年9月30日開標,最終T17、T18在同年10月13日由新光人壽得標,T16於11月19日由仁寶電腦取得。
後傳出T17、T18得標者新光人壽擬移轉地上權設定案,以及元大人壽發表聲明,未就北士科案與市府有任何接觸等情事,使得北士科設定地上權案紛擾爭議不斷。藍綠陣營質疑是前市長柯文哲任內弊端,市議會成立專案小組調查。
歷經6次調查會議,專案小組調查報告初稿下午出爐。本刊掌握,相關內容提出6大結論,包括市府心態可議,秉持「無魚,蝦也好」心態,招標條件一再放寬,為標而標;市府決策不穩定,缺乏具體規劃,忽略投資環境限制與時空變化;地上權招標改為科技園區,是為政策決定,但T17、T18卻免投資計畫書,出現行政缺失。
以及,招商顧問公司最初即建議3塊基地分開招標,但市府決定合併招標,從結果來看決策錯誤,否則將有利帶動地方繁榮,並增加市庫收入。市府與元大人壽針對會議說法不一,但當事人都缺席調查會議,形成斷點。
為此,調查小組提出5大建議,避免類似爭議再現,像是針對權利金估價,在地主權益與投資權益間採取的比例,應適當考量地主權益的鑑價方式;市府應修正「台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增列保底3成(權利金底價不得低於標售底價3成)之規定,以利日後相關案件有所依循;未來若是政策方向的園區應有投資計畫書,避免得標者有不確定性的空間。
同時,未來針對同類型案件,應多設計一道門檻,不能放任得標者擺爛,如果擺爛,應有懲罰性的提前解約機制;招商顧問公司是民間公司不屬議會監督範圍,市府應檢討需不需要委託招商顧問公司及權利義務如何分際。
否則,以此案來看,市府花費300多萬元委託招商顧問公司訪問潛在投資廠商,市府自己也在訪問潛在投資廠商,同樣的事兩邊都在做,顯然功能重疊,況且顧問公司一開始就建議3塊基地分開招標,市府也未採納,最後政策拍板定案者仍是市府,所以該市府自己負責的就自己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