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3 16:02 臺北時間

綠議員陳光軒酒駕釀禍! 「我沒有犯意」稱不會逃避

mm-logo
時事
陳光軒發文坦言酒駕釀禍。(翻攝陳光軒・dpp苗栗縣議員臉書)
陳光軒發文坦言酒駕釀禍。(翻攝陳光軒・dpp苗栗縣議員臉書)
民進黨苗栗縣議員陳光軒今(23日)發文,透露自己酒駕釀禍,酒測超標達0.32,並寫下事發始末,解釋車禍前一天喝了兩杯烈酒,隔天一早開車上班時碰撞前車。他強調不會逃避或辯解,「即便我沒有犯意,但我還是要鄭重的向社會大眾交代清楚及道歉。」
陳光軒今在臉書發文,表示昨(22日)上午,他8點多一如往常出門開始一天工作,「因塞車車速非常慢,手機剛好響起我低頭看了一下一時不察輕輕碰到了前車,當下我立刻下車向對方表明身分並道歉,我會負起責任並撥電話給頭份派出所陳所長請他們依照程序協助我們處理車禍,當下員警到場我也立刻就配合做酒測,沒想到我的酒測值是超標狀態0.32,我自己很意外,但我很坦然的面對並表示完全配合後續作業。」
至於為什麼會有酒精反應?陳光軒解釋,應是在前一晚下班後和友人有到酒吧小酌,點了兩杯比較濃烈的調酒喝完後約在12點多買單,回家休息直到隔天早上約8點才出門。表示同行友人和店家都知道。
陳光軒說:「我想說的是,我不會逃避或辯解,我的身體在經過一夜的睡眠和休息確實還有酒精超過規定的酒精濃度,即便我沒有犯意,但我還是要鄭重的向社會大眾交代清楚及道歉,相關的賠償、緩起訴、及行政裁罰我都會完全配合並遵守。」
另外他也補充說,趁著這個機會,以自身的案例,請大家千萬注意,前一晚若飲下較多烈酒,隔天是無法被身體有效代謝到合法駕駛的狀態,「我願意在今後所有的警政座談中,都鼓勵警察單位以我為例做宣導」。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更新時間|2024.08.23 16:02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