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7 05:28 臺北時間

【政府出包坑礦主2】公文往返百次還漲2倍租金 林務局一句話裝傻不認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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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圖)以日治時代的行政命令變更地目,阻擋矽礦開採。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圖)以日治時代的行政命令變更地目,阻擋矽礦開採。
北原礦業公司指控,他們一切按照政府法令籌備開採事宜,不管是申請電力、水土保持,都必須林務局同意,更何況礦區部份土地屬林務局,他們年年繳納租金,有一回,林務局片面漲租金225%,這過程,該公司與林務局公文往返不下百次,該局從頭到尾都知道,有人取得這塊地的採礦權,正籌備開採,但這些官員卻像賊一樣偷偷變更地目,事後僅一句:「我們有公告」,就裝傻不認帳。
北原總經理林振光指出,該公司一切都按照政府法令籌備開採事宜,2013年申請電力輸送,當時林務局還發文同意,此外,核准採礦的部份區域隸屬林務局,北原也年年繳納租金。林振光說,有一次林務局通知開會,不由分說就將租金漲了225%,可見林務局從頭到尾都知道,有人取得這塊地的採礦權,正籌備開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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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1966年核發採礦執照給北原公司,至今仍有效。
但籌備過程命運多舛,就在政府規定的工程都施作完畢後,北原公司依規定申請展延採礦權,沒想到礦務局突然來了一紙公文,表示「該地屬重複水源區,需減區撤銷」,也就是礦務局要求原本核准的154公頃礦業用地,必須要減少53公頃,只剩101公頃可以開採。
對此,林振光表示,採礦不能影響水源區,他可以接受,儘管吃虧,北原公司還是在2017年配合政府命令,完成減區作業,礦務局核准採礦權展延,北原也正式提出申請,希望將這101公頃的林業用地變更為「礦業用地」,因為只要這道程序完成,他們就可入山採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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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原公司總經理與礦務局官員,多年前進入南投水社大山探勘、採樣。(受訪者提供)
萬萬沒想到,2018年林務局竟出手擋下申請案,理由是該礦山於2011年已經公告「補辦編定將林業用地變更為國土保安用地」。林振光憤怒地說:「礦務局核准在前,林務局變更在後,完全罔顧人民的權益,我們做水土保持、申請電力、租地,與林務局公文往返不下百次,他們一開始就知道這塊地經礦務局核准採礦,為何事後像賊一樣,偷偷摸摸變更地目?」
詹德成補充表示,如果2011年林業用地變更為國土保安用地時,林務局有通知他們,北原公司也不會陸續投入上億元籌備,這根本是坑人!造成人民財產鉅大損失之後,林務局僅一句:「我們有公告!」就把責任撇得一乾二淨,實在令人無法接受。
更新時間|2024.08.27 05:2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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