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被逮後向受害者坦承,早在2020年他就已入不敷出,因此巧立名目對外吸金,以填補財務黑洞。
林宏恩把新收的資金當成股東分紅,甚至讓不知情的投資人掛名公司負責人,方便他利用公司支票借錢,這些受害人不僅投資失利,還莫名替林背了上億元債務。
不過,當眾人將林宏恩揪到警局之後,他卻改口,秀出自己開立的本票及借貸契約,堅稱與受害者間只是民事債務糾紛,否認有任何詐欺意圖,但警方卻不採信他的說法,仍舊依相關罪名將他移送地檢署;檢方也認定他涉嫌重大、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不過,法官卻裁定林以20萬元交保,讓人傻眼。
A先生等人憤怒地表示:「光是桃園分局就有超過30個人報案,受害金額超過6億元,平鎮分局、蘆竹分局也有不少人報案,就連刑事局、調查局、新北地檢署也紛紛接獲報案,許多受害者因林宏恩騙東補西,戶頭被列為詐騙警示帳戶,害他們在警局跟銀行間疲於奔命,林竟然能置身事外,現在還人間蒸發,也難怪大家會批評,台灣會變成犯罪天堂,並非沒有原因。」